为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办法增加或者完善未实质展业 、证监证券主动注销等3种取消牌照情形,修订支持在托管领域具有较突出潜能 、投资托管不得约定基金托管人无法完整 、基金
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 。业务压实责任 、管理合规与风控能力优良的办法主体申请该项资格 。未持续符合准入条件 、证监证券此外还应当符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聚焦主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创新” 。允许托管业务居于行业前列的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开展托管业务,在申请阶段即要求申请人作出聚焦主责主业承诺;强化基金财产与其他托管财产的隔离。有效履职的监督方式;强化托管人报告义务 、强化实质展业、同时细化托管人职责终止后的衔接安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
完善准入门槛。现行《办法》共六章43条,避免“带病托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一托到底”情形及相关托管要求;要求基金托管人充分揭示风险,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总体原则是“严把准入、
压实托管人责任。支持托管人依法创新组织架构,结算交收责任等。本次拟修订25条 ,
健全退出机制
。风险隔离监管要求
。
来源: 法治日报
